执行官员或经理的 L-1A 公司内部调动
L-1A 公司内部调动行政人员或经理签证是最受雄心勃勃的商人或大型企业欢迎的非移民签证之一。它允许外国公司将高管或经理调往美国,以监督美国分公司或子公司的设立。它还允许美国公司将其外国子公司的高管或经理调到美国工作。
耐克公司在北京的首席财务官就是 L-1A 申请人的一个绝佳例子,他被调到公司在芝加哥的办事处领导财务工作。
L-1A 法律费用
我们的收费结构是独一无二的,因为我们努力为每位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服务。我们可以根据每位客户的独特需求来调整定价标准。客户可以就一个或所有 L-1A 签证步骤/服务委托我们。
我们的标准 L-1A 申请费一般为 9,500 美元,不包括政府费用和第三方延期费用。我们很乐意在咨询过程中为您量身定制方案,并向您介绍标准 L-1A 案件的情况。详情请见下文。
L-1A 案件处理概述
步骤 1:L-1A 签证战略会议
这是整个 L-1A 签证流程中最关键的一步。我们将审查所有证明文件,以制定策略、定制清单和时间表,作为整个案件准备工作的指导基础。
第 2 步:准备并向移民局提交 L-1A
我们的律师将为您起草 L-1A 申请论据,填写所有表格,收集证明文件,并将精心制作的论据汇总到适当的申请格式中。经过全面审查后,我们会将申请提交给美国移民局。
步骤 3:回复证据要求 (RFE) 或拒绝意向通知 (NOID)
如果美国移民局(USCIS)发出证据要求(RFE)或拒绝意向通知(NOID),我们的律师将及时做出回应,争取您的 L-1A 申请获得批准。
第 4 步:为客户在美国或领事馆的面谈做好准备
在美国移民局批准 L-1A 申请后,一切都将迎刃而解。我们帮助指导客户准备美国领事馆的面试,进行模拟面试,确保客户熟练掌握申请材料。我们的服务包括回答所提问题的综合策略、练习题、综合反馈和其他工具,以帮助客户在面试中取得成功。
步骤 5:回应领事馆要求/行政处理/状态检查/欺诈警报
面谈结束后,我们将帮助制定可能向美国领事馆提出的答复,包括要求提供补充文件、修改申请材料、发出欺诈警报等。L-1A 申请的这一步就是密切关注领事馆的程序。
步骤 6:抵达只是开始
您的 L-1A 申请获得批准后,我们的服务并没有结束,这只是一个开始。为了帮助您适应这一现实,我们的团队将在批准后继续为您和您的受抚养家庭成员提供以下指导和支持:
领事处理(”签证盖章)
CBP – 抵达机场
家属签证/工作许可证
再入境许可证等!
步骤 7:持续的企业辅导
获得首次 L-1A 批准并不意味着一切。许多 L-1A 行政人员和经理无法获得延期,不得不离开美国,因为他们的 L-1A 业务未能满足延期要求。
我们将作为您的公司法律顾问,确保 L-1A 企业满足所有 L-1A 延期要求,同时保持财务增长。
其他资源
所需证据清单
您是否提供了以下资料?
- I-129 表的 L 类补充材料
- 受益人保持合法身份的证据(如适用)
- 美国和外国雇主之间基于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合格关系的证据
- 拟议工作职责和资格说明
- 根据行政、管理或专业知识方面的能力证明推荐工作
- 受益人有能力在国外工作一年的证明(如适用)
- I-907 表格,申请加急处理(如适用)
- 适用于受益人将受雇担任管理或行政职务的新办事处申请(L-1A):
- 对提议的工作职责和资格的描述
- 申请人已租用、租赁、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适合该工作类型的实际地点的证据
- 受益人在提交申请前三年内连续一年担任行政或管理职位的证明
- 有证据表明,拟议的就业涉及新企业的行政或管理权限
- 证明预期的美国业务将在批准后一年内为行政或管理职位提供支持
- 适用于受益人将受雇从事专业知识工作的新办事处申请(L-1B):
- 对提议的工作职责和资格的描述
- 申请人已租用、租赁、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适合该工作类型的实际地点的证据
- 证明申请人有经济能力支付受益人并开始在美国经营企业的证据
申请费
L-1A 表的续期申请费请点击此处。
付款即表示您同意支付政府服务费用。无论我们对您的申请、请愿或请求采取何种行动,或者您是否撤回请求,申请费和生物识别服务费都是最终费用,不予退还。
L-1A 签证资格
雇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有资格申请 L-1 类别:
- 与外国公司(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统称 “合格组织”)有合格关系;以及
- 受益人以 L-1 身份在美国逗留期间,正在或将要作为雇主在美国和至少一个其他国家直接或通过合格组织开展业务。 虽然企业必须有生存能力,但并不要求其从事国际贸易。
开展业务是指合格组织定期、系统和持续地提供商品和/或服务,不包括合格组织在美国和国外的代理或办事处。
指定员工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获得资格
- 在进入美国之前的三年内,在国外符合条件的机构连续工作满一年;以及
- 寻求进入美国,为同一雇主的附属机构或其合格组织提供行政或管理服务。
执行能力一般指员工在没有太多监督的情况下做出各种决定的能力。
管理能力一般指雇员监督和控制专业雇员工作的能力,以及管理一个组织或一个组织的部门、分部、职能或组成部分的能力。它也可以指雇员在没有他人直接监督的情况下,管理组织高层基本职能的能力。完整定义请参见经修订的《移民与国籍法》第101(a)(44)条和《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 8 卷第 214.2(l)(1)(ii)条。
雇主
- 与外国公司有合格的关系。
- 目前/将来作为雇主在美国和至少一个其他国家开展业务。
L-1A 签证与美国公司和外国公司的关系
对于将在美国新设办事处或受雇于该办事处的经理或管理人员,您必须证明美国实体与外国实体之间存在符合条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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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证明合格美国实体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证据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的最新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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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委员会 10-K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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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会议记录、组织章程、组织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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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证书、股票账簿、股票购买或出资证明(电汇收据、银行对账单、注销支票或存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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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所得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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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或独资企业注册文件、特许权购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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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外国实体已获得相关国家机构的授权,可在该国作为分支机构运营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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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证明合格外国实体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证据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的最新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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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委员会 10-K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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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详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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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会议记录、公司章程和组织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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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证书、股票分类账、股票购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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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申报表、组织章程、合伙协议或独资企业和注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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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美国实体经(外国国籍)有关当局授权作为(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运营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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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工作我们要求客户向我们提交所有相关文件,并由我们代为整理和提交。 凭借我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我们能够指导流程并确定证据的充分性。
最初的计划最为关键。没有有效的规划,其余的流程都会面临风险。在曾和律师事务所,我们可以从一开始就为您提供帮助。
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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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入美国之前,连续 3 年在国外为符合条件的组织工作满 1 年
L-1A 曾工作一年
对于将在美国开设新办事处或受雇于新美国办事处的经理或行政人员,您必须证明受益人在申请进入美国之前的三年内连续一年受雇于行政或管理职位。
通常很难证明就业期限和时间,以及管理或行政性质。申请必须在三年期满后一年之前提交。因此,熟练和及时是关键。
当客户委托我们提供 L-1A 服务时,我们会对其提供的文件进行评估,并让他们澄清过去的工作描述。虽然描述可能涉及管理或执行,但往往没有足够的证据。例如,客户可能没有培训记录或过去工作的书面描述。
为确定 L-1A 资格,必须向移民局提供以下证据:
- 受益人的培训、工资或其他人事记录副本。这些记录应显示受益人曾在国外担任管理或行政职务。
- 显示外国实体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的组织结构图或图表。如果受雇于管理职位,则需提供外国实体授权代表的信函,说明受益人代表实体做出的管理决策。信中应说明受益人的典型管理职责以及在每项职责上花费的时间比例。
- 如果受雇于行政部门,则应提交外国实体授权代表的信函,说明受益人代表该实体做出的行政决定。信中应说明受益人履行的典型职责以及每项职责所占的时间比例。
我们的工作曾律师事务所是公司的内部法律部门。当客户缺乏必要的证据时,我们通常会代表客户联系受益人的上司或外国实体的人力资源部门,并提供信函样本,说明受益人在外国实体的工作经历和经验。当缺乏工资记录时,我们会介入解决。
为了避免收到 RFE 和不必要地延长申请过程,申请人必须积极主动。否则,一年的工作将在三年期满后失效。在曾和律师事务所,我们随时准备帮助您完成 L1-A 程序的每一步,助您取得成功。
L-1A 管理或执行能力
对于将在美国开设新办事处或将受雇于美国新办事处的经理或行政人员,您必须证明拟议的工作涉及新办事处的行政或管理权限。
满足管理或行政职务的要求可以说是最难做到的。不能假定移民局能从工作职责或证明文件中看出这种区别。申请人必须用各种证据说服他们。
对具有管理或行政能力的人员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负责管理整个组织或部门
- 监督和控制其他监督、专业或管理员工的工作
- 聘用和解雇权
- 证明他们监督他们管理的活动或职能的日常运作
- 证明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花费了大量时间
当客户来访时,Tsang & Associates 会坐下来了解他们的情况。由于每家公司所处的行业、国家和规模都不尽相同,因此我们必须根据公司的情况和需求来制定方案。有时,我们会遇到时间紧迫的客户,或者员工人数很少的客户。每家公司的动态都需要证明。
为了通过移民局的审查,必须提交足够的证据。以下文件可能有助于成功提交 L-1A 申请:
- 美国和外国职位组织结构图:
- 针对人力资源经理: 显示向受益人报告的所有下属员工,以及按姓名和职称显示向下属报告的所有下属员工
- 针对职能管理人员: 显示组织、部门或分部最高层的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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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和外国职位的详细职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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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供所履行的具体职责以及每项职责所占的时间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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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明确界定受益人的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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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下属被视为专业人员,则应提供其教育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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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2 表或下属工资报表或季度工资报告,以显示有足够的人员支持经理。
我们的工作在Tsang & Associates,我们的经验是,受益人的角色既是管理者又是执行者,因为公司通常足够小。有鉴于此,我们认为提交与这两种角色相关的所有证据是非常有用的。
鉴于这部分内容受到严格审查,而移民局又无法目睹日常活动,因此曾庆贤律师事务所制作了一些文件样本来传达受益人的资格,无论是求职信、简历、日常议程样本,还是任何需要记录以加强案件证据的文件。曾律师事务所在美国移民局标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将协助您达到这些标准。
美国移民局通常认为这部分最难证明。然而,通过曾律师事务所的规划和经验丰富的协助,可以帮助避免未来的 RFE 和其他申请问题。
样品和模板
- 表格:以下是美国移民局要求的 L-1A 申请表清单:
- USCIS费用计算器:这是为了帮助计算申请费。
- USCIS 邮寄地址:此地址是邮寄给 USCIS 的地址。
- USCIS 处理时间表:这将帮助您确定处理需要多长时间。
- ASC 外地办事处:列出了生物识别外地办事处的地址。
经常问的问题
持有 L-1A 签证可以在美国停留多长时间?
为设立新办事处而进入美国的合格雇员将被允许首次逗留最多一年。 所有其他合格的员工将被允许最长初始逗留三年。 对于所有 L-1A 类雇员,其居留延期申请最多可延长两年,直到雇员达到最长七年的期限。
如果我派遣员工在美国开设新办事处怎么办?
对于希望派遣雇员到美国担任行政主管或经理以设立新办事处的外国雇主,雇主还必须证明:
- 雇主已获得足够的实际空间来容纳新办公室;
- 在提交申请之前的三年内,该雇员已连续一年担任行政主管或经理;以及
- 拟设立的美国办事处将在申请批准后一年内为行政或管理职位提供支持。
更多信息,请参见8 CFR 214.2(l)(3)(v)。
作为 L-1A 工作者,我可以携带家人吗?
调职员工可由其配偶和 21 岁以下未婚子女陪同或跟随。这些家庭成员可以 L-2 非移民类别申请入境,如果获得批准,一般可获得与雇员相同的逗留期限。
如果这些家庭成员已经在美国,并希望改变身份或延长 L-2 类别的逗留时间,他们可以通过I-539 表集体申请改变/延长非移民身份。
L-1 工作者的配偶可通过提交I-765 表(带薪就业授权申请表)申请工作授权。如果获得批准,对 L-2 配偶的工作地点没有具体限制。
什么是空白 L 请愿书?
有些组织可以通过提交一揽子申请,在提交个人 L-1 申请之前建立所需的公司内部关系。一揽子 L-1 证明的资格取决于是否满足以下条件:
- 申请人和每个符合条件的组织都从事商业贸易或服务;
- 申请人在美国设有办事处,并已经营一年或一年以上;
- 申请人在国内外拥有三家以上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关联公司;以及
- 申请者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组织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 在前 12 个月期间至少获得 10 次 L-1 批准;
- 拥有年销售总额至少 2,500 万美元的美国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或
- 在美国至少有 1,000 名员工。
一揽子 L 申请的批准并不保证雇员一定会获得 L-1A 分类。不过,它确实为雇主提供了灵活性,让他们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将符合条件的员工调到美国,而无需向移民局提交个人申请。
一揽子 L 申请何时需要 L-1A 签证?
在大多数情况下,一旦一揽子申请获得批准,雇主只需填写I-129S 表(基于一揽子 L 申请的非移民申请),并将其与一揽子申请批准通知副本和其他必要证据一起寄给雇员,以便雇员在申请 L-1 签证时将其提交给领事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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