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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营销总监的第二次 L-1A 延期

Second L-1A Extension for Taiwanese Marketing Director

  • 客户:庞先生
  • 申请:第二次 L-1A 延期
  • L-1A 状态自: 2009 年 7 月 20 日
  • 业务:机床生产和销售
  • 国家/地区:中国台湾
  • 职位:营销总监
  • 成立年份: 2000
  • 收入: 28,900,309 美元
  • 员工人数: 24
  • 挑战:
    • 庞先生履行多项非执行或管理性质的职责
    • 台湾公司间接控制,关联困难

背景介绍

彭先生* 来找我们 Tsang and Associates 寻求帮助申请 L-1A 延期。 他于 2009 年首次获得 L-1A 身份,此前已获得一次延期批准。 这一次,我们帮助庞先生在申请 EB-1C 永久居留身份的同时申请了 L-1A 延期。 L-1A 和 EB-1C 的标准几乎相同。 因此,由于彭先生正在等待他的 EB-1C 申请获得批准,他需要在此过渡期间延长他的 L-1A 身份,以便他继续为美国公司出色地工作。 我们于2014年3月18日提交了延期申请,并在3个月内获得批准。

成功关键

我们如何证明美国公司与台湾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

我们首先必须证明,根据 USCIS 的要求,美国公司“与外国人在海外受雇的公司、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的雇主或子公司或附属公司相同”。 为了证明这种关系,我们用美国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前三年的纳税申报表表明该公司确实是一家完全外资的美国公司。 然而,由于美国公司的股票由两家与台湾公司名称不同的公司拥有,因此存在挑战。 我们通过该公司的公司网站、股票证书和股票账簿证明,这两家公司完全拥有美国公司,同时也证明这两家公司都属于美国公司为子公司的台湾总公司。 因此,我们确定美国公司因此完全由总体台湾公司所有,满足控制关系要求。

我们如何证明庞先生在美国公司的职位是management or executive

这是本案中比较困难的部分,因为这一要求是前两次提交被拒绝的原因。 根据 USCIS 的定义,管理能力包括“管理组织或组织的部门、部门、职能或组成部分”等任务,主要是“监督和控制其他主管、专业或管理人员的工作,或管理组织或组织的部门或分部内的基本职能。” 庞先生的职责包括一些具有监督性质且不具备管理或执行资格的职责,例如更新客户信息、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以及拜访客户。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把重点放在了庞先生作为市场部经理的角色上。 我们获得专家意见函和就业证明函,证明庞先生有责任管理和监督公司的所有营销业务,从而制定指导公司活动和发展的营销策略;这证明庞先生有效地管理了公司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 此外,我们还发现,在担任营销总监的过程中,庞先生基本上决定了组织的方向和成功。 我们还证明,由于庞先生控制着营销经理和销售经理的工作,因此庞先生将受聘于其他主管和专业员工的主管职位。 此外,我们强调庞先生控制人员,包括雇用和解雇员工的权利,以及监督他们的日常活动。

联邦法规将执行能力定义为“指导组织或组织功能的主要组成部分的管理”,“确定组织、组成部分或功能的目标和政策”,“在自由裁量决策中行使广泛的自由度” ,以及“接受上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或组织股东的监督或指示”。 我们指出,在庞先生的角色中,他将制定营销计划的所有策略,在该部门做出决策,并确定公司的目标和愿景并与他的下属沟通。 我们表明,作为营销总监,庞先生有权对公司的营销运营、活动和职能行使自由裁量权。 他在管理公司复杂的营销计划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案件成果

我们于 2014 年 3 月 18 日申请了 L-1A 延期,并在 3 个月内获得批准,允许他继续工作,直到他在当年晚些时候获得 EB-1C 批准。

*名称已更改以保护客户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