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A and RFE for Previously Denied Client
- 委托人:杰小姐
- 业务:渔业用品的进出口
- 国籍:中国
- 职务:总经理
- 员工人数: 2
- 成立年份: 1983
- 挑战:
- 受益人之前有一份被拒绝的 L-1A 申请。
- 公司只有2名员工。
- 请愿美国公司的员工只执行与进出口有关的基本任务。
- 受益人受教育程度低
- 受益人在美国和中国的工资和职位都很低。
背景介绍
提供证据的请求很常见,尽管经常被其他律师事务所和请愿人处理不当,许多人认为拒绝签证申请是在美国工作之路的尽头。 在 Tsang & Associates,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值得克服的挑战。 Jay 女士来到 Tsang and Associates 寻求我们帮助申请 L-1A 签证。 然而,本案的独特挑战在于,她之前由另一办公室提交的 L-1A 申请已被拒绝。 她对第二次请愿能否胜诉没有信心,但我们的团队认为,有了新的证据和更有力的论据,她的案子就可以胜诉。 拒绝的原因是因为服务局得出的结论是缺乏证据表明受益人将以管理或行政身份受雇,尤其是关于“受益人的下属雇员”。 换句话说,服务局得出的结论是,该公司没有足够的员工来证明 L-1A 转移是合理的。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独特的挑战是确定像这样的小公司需要一名 L-1 受让人。 我们于 2016 年 12 月提交申请,并于 2017 年 1 月获得批准。
成功关键
我们如何证明 Jay 女士在美国公司的拟议职责是管理或执行
首先,证明我们的客户是经理和执行官的能力因公司只有两名员工而变得复杂。 一般来说,USCIS 会考虑将管理和行政职责与受监管的员工人数挂钩。 在他们看来,员工人数少表明缺乏管理和执行责任。 我们的团队能够证明,尽管公司规模很小,但就公司员工而言,它正在成长。 第一步是证明该公司最近雇用了三名新员工,并且 Jay 女士在领导这项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除此之外,重要的是不仅要指出公司在人员配置方面的状况,还要指出它的发展方向。 在这方面,我们的团队能够帮助起草文件,例如公司信函和新的组织结构图,这些文件表明该公司计划雇用更多员工,到 2020 年将有 8 名新员工。 这是一个关键点,虽然公司规模很小,但我们能够证明,在 Jay 女士的领导下,它会在未来几年内发展壮大,而招聘新员工是她领导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接下来,重要的是要强调公司除员工总数之外的其他方面,例如去年的总销售额超过 1600 万美元。 我们证明,她的金融业务经验正是延续这一成功记录所需要的。
此外,我们肯定会详细解释 Jay 女士的执行能力。 联邦法规将执行能力定义为“指导组织或组织功能的主要组成部分的管理”,“确定组织、组成部分或功能的目标和政策”,“在自由裁量决策中行使广泛的自由度” ,以及“接受上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或组织股东的监督或指示”。 我们指出,在 Jay 女士的角色中,她将制定营销计划的所有策略,为公司做出决策,并建立公司的目标和愿景,并将其传达给她的下属。 她还解释说,她将拥有聘用和解雇的全权。 我们表明,作为总经理,Jay 女士有权对公司的营销运营、活动和职能行使自由裁量权。 她在管理公司复杂的营销计划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我们还提供了她在这家美国公司的所有拟议工作的百分比明细。 为了确定她是一名经理和主管,我们还详细介绍了她的下属。 考虑到他们的职责很简单,这就更加困难了。 但是,我们能够解释员工的任务对于业务运营而言是多么重要
由于成功的 L-1A 还要求一个人是附属外国办事处的经理和行政人员,我们提供了类似的文件来解释她在中国母公司的角色,并起草了公司信函和组织结构图来确定这一点。 最后,由于此案例之前曾被拒绝,我们非常小心地包括了一个部分,详细说明拒绝的后果。 在这里,我们认为拒绝此案会给公司带来财务困难,并确实导致其倒闭。 我们认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 Jay 女士是两家公司之间的重要纽带,也是它们之间财务和商业信息的主要渠道。 这是其他律师事务所经常忽略的一个关键论点。 时间不足以证明我们通过出示证明这一点的公司的公司信件来证明这一点。
我们如何证明美国公司与中国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
另一个潜在的问题是美国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关系,即两者之间存在合格关系。 我们必须证明,根据 USCIS 的要求,美国公司“是外国人在海外受雇的公司或公司或其他法人实体的同一雇主或子公司或附属公司。” 这是案件的另一个复杂方面。 中国公司的创始人单独成立,后来才成为美国公司的中国子公司。 为了证明这种关系,我们用美国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前三年的纳税申报表表明该公司确实是中国公司的美国母公司。 我们还制作了公司会议记录,确认了公司的所有权,从而确定了受益人。挑战在于没有简单的母子公司关系,而是两家公司都由一个人所有。 我们提供了证明这一点的公司文件,并起草了公司信函和组织结构图。 因此,我们确定美国公司因此完全由总体中国公司所有,满足控制关系要求。
案件成果
我们于2016年12月申请了L-1A延期,并在一个月内获得批准,允许她来美国为美国子公司工作。 我们的客户对我们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赢得此案感到非常高兴。 这给她带来了极大的满足感,尤其是考虑到她之前曾经历过她的案件被拒。 我们从未停止相信她,我们致力于赢得她的第二次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