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学家一周直批EB-1A杰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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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是美国用来吸纳世界各国杰出人才的一扇窗口。因此相较于其它绿卡移民的方式,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年份:2020
国籍:中国
专业才能:工程学
最高学历:博士学位
申请人:齐女士
申请类别:EB-1A杰出人才移民
审理时间:无补件7天批准
本案难点:
• 齐女士发表过很多学术文章,但是每篇文章的被引用的次数不多;
• 目前针对中国大陆的EB-1A排期延长,齐女士对于几年后赴美的工作没有明确计划,赴美意图还有待发掘;
• 齐女士的专利大部分属于未被运用的实用新型类别,发明专利较少;
• 齐女士所获奖项最高至国家级,但该奖项针对集体成果,她不是第一顺位获奖人,且奖项是10年前颁发的。
背景简介:
齐女士在国内一路从本科读到博士,之后便在高校担任工程学术顾问。齐女士多年来一直兢兢业业,发表了许多学术文章,担任了重大项目的工程顾问,也累积获得了许多奖项,专利,逐渐在业内展露头角。出于对未来发展的规划,以及儿子的教育问题,她决定尝试申请EB-1A杰出人才绿卡移民。但是她对申请流程不甚了解,也无法肯定以自己的条件是否真的能够达到申请标准。
经过多方打听,齐女士找到了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付费评估自己的EB-1A可能性。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和齐女士经过沟通,为她梳理案件情况,制定申请策略,讲解申请步骤及对应时间。同时,臧律师也跟齐女士分享了我们之前的EB-1A成功案例和秘诀。经过个案的咨询评估,齐女士当场决定委托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为她办理EB-1A杰出人才移民。
成功关键:
通过整理齐女士所提供的数据,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发现齐女士的强项在于著作发表(Authorship),杰出贡献(Contribution)和评审资格(Judgement), 我们着重强调了这三点:
1. 杰出能力符合“十选三”标准
1) 著作发表(Authorship):这是齐女士的强项,齐女士从博士生时期就开始间歇性的发表学术文章,去美国访学期间也参与了当地的学术论坛并发表了几篇英文学术文章。尽管齐女士的文章被引用的次数不多,但是我们向移民局提交了30份齐女士曾发表的学术文章,并解释这些文章大都发表在有名的业内期刊上,阅读量和下载量也很高,说明专业度强,传播范围广;以及她具备双语的学术写作能力,符合EB-1A对于著作发表的要求。
2) 评审资格(Judgement):齐女士的评审覆盖面很广,从国家级奖项到省级奖项,以及期刊论文筛选等都有参与。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指导齐女士挑出其中分量最重的几个评审项目,准备了大量充足的资料。除此之外,我们也对评审项目本身以及历年的候选人进行了深入的背景调查,并搜集了更多材料,说明齐女士参与评审的项目本身极具价值,以及历年的候选人也是业内顶尖的人才,从侧面证明了齐女士自身的杰出能力使她胜任“评审”一职。
3) 杰出贡献(Contribution):尽管齐女士的专利大部分属于未被运用的实用新型类别,发明专利较少,但是每一项专利都有对应的应用信辅以左证。通过她的发明专利应用信不难看出,工程方对她的专利赞不绝口,证明通过运用齐女士发明的装置,解决了许多施工过程中棘手的问题,并对她个人杰出能力进行肯定。不仅如此,我们也做了进一步的查询研究,提交了齐女士专利的外网介绍,进一步向移民官证明她的专利会对工程界造成深远的有利影响
现在移民局针对EB-1A审理的标准大幅度提高,仅仅满足“十选三”并不保险。在后续更多的与齐女士沟通案件情况时,臧律师发现她在奖项(Awards),领导能力(Critical Role)方面的表现也可圈可点,有很大提升的空间可以进行论证:
4) 奖项(Awards):即便齐女士在10年前获得的国家级别奖项是针对集体成果颁发的,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通过递交奖项的背景介绍和奖项的历届获奖项目/人的社会贡献,足以证明该奖项的分量之重。哪怕只是10年前的集体成果,也对整个业界10年来的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5) 领导能力(Critical Role):齐女士博士毕业后主要在在高校担任工程学术顾问,如何证明她的领导能力有一定的难度。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另辟蹊径,臧律师了解到齐女士作为高级顾问,参与了很多高校联合的大型工程项目,给出了许多专业的指导意见,对于该校的对外合作至关重要。我们从这个角度入手,进行合理的论证,证明齐女士的领导能力和价值
2. 入境美国后如何继续在所属的专业领域发挥才能,给美国带来利益
齐女士之前未考虑来美国之后做什么,因为早期的EB-1A申请对于赴美意图要求不高。因为访学时期较短,她对美国工程业的发展和需求也不甚了解。对于来美国后如何延续自己的专长,她非常苦恼。
臧律师提醒:赴美意图如何写?这也是许多EB-1A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会面临的一道难题。随着审理标准的逐渐提升,之前“假大空”的赴美意图已经不能有效说服移民官,反倒可能起反作用,给移民官留下不好的印象。建议申请人多与律师沟通,集思广益,充实自己的赴美意图更加真实可靠。
Joseph Tsang律师与齐女士为此进行了数次沟通,律所团队也对美国工程业的发展和需求进行了深入的背景调查和文件搜索,终于整理出数百页专业的新闻报导以及分析资料,证明现阶段美国工程业的发展评级仍旧低下,跟其它发达国家比较还是较为落后,需要人才的助力。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根据这些专业材料完善充实了齐女士的赴美意图。齐女士也特地赴美,拜访当地一位在知名工程公司任职的华人专家,并请他出具了一封推荐信,再次加强自己的赴美意图。
案件成果:
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于2020新年过后为齐女士递交了将近2000页的申请材料, 仅一周后就收到案件批准的email通知,无补件。齐女士接到这一好消息十分激动,她坦承送件后自己就一直很紧张,担心后续会要求补件(RFE),她甚至都为此做好了心理准备,实在没想到会如此顺利直接批准。齐女士也一再表达了对我们的感谢,她很幸运自己能找到我们办理EB-1A,我们专业的服务过硬的实力以及严谨的态度也是她案件能够快速获批的关键所在。
律师点评:
USCIS在评估申请人是否属具备EB-1A杰出能力时,通常使用2步分析法:
1) 是否满足基本的 “十选三”条件or一次性的国际性大奖;
2) 满足第一项之后,USCIS还会总体评估:
• 申请人是否属于行业领域内小范围的顶尖人才;
• 杰出具有持续性:例如一名运动员18岁获得全运会冠军,之后退役未从事相关工作,现在30多岁要用18岁的奖牌就不具备持续性。此外,还需要证明:
• 来美国后有意继续在你所属专业领域工作、并且将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
因此,如果认为你只需要满足10项要求中的其中3项就可以获得EB-1A批准,这通常是不够的。
EB-1A是美国用来吸纳世界各国杰出人才的一扇窗口。因此相较于其它绿卡移民的方式,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然而,随着川普政府各项移民新政的实施,EB-1A出现了排期审查也更加严格。建议有意办理的人士从个案评估或制定EB-1A方案开始着手,以探讨申请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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