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 条约商人签证
E-1 签证签发给与美国签订商务和航行条约 (Treaty of Commerce and Navigation) 或双边投资条约 (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或是与美国有其它协议的条约国公民(包括赴美从事贸易工作的主管、经理或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家属)来美进行贸易活动的非移民签证。在 Tsang & Associates 律师事务所,我们提供完整的领事馆签证服务。同时我们律所可以为希望获得 E-1 签证的公司和个人提供培训服务。我们的专业律师将帮助评估您的资格,并帮助您满足要求成功申请签证。
费用
服务费用:$6000
相关信息
文件清单
为力求给您提供最有效最准确的咨询,我们强烈推荐您提供以下资料文件(越多越好),以确保我们的交流达到最大成果。
1. 主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工作证明信、一封签名的个人陈述表明E签证结束时有回国的意愿
2. 证明所有权的公司相关文件如公司章程、股份证明、和运营协议等
3. 本国公司最近一年的国际贸易数据表(显示日期、发票号码、美元交易额、总数量、总交易额
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条约国公民。申请人所属国家(或地区)是与美国签订《商业与航海条例》,或者《双边贸易协议》的条约国(或地区)。目前,中国大陆以及港澳地区不能申请E签证。台湾地区可以申请E签证。
2. 拥有该条约国国籍的股东或雇主必须拥有其公司的支配股份或控制权。
3. 公司的贸易活动必须达到“大量(substantial)”的标准。贸易活动是连续不断的,且有一定的贸易量及贸易次数。
4. 公司的至少50%的贸易量在美国与条约国(或地区)之间进行。
5. 必须有实质性贸易,贸易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服务、银行、保险、运输、旅游、科技和其他转换。
6. E-1签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司的主要贸易主管或经理,或是拥有对公司运营至关重要之特殊技能的雇员。
优点
1. 直接向美国领事馆申请E-1签证,无需像其他非移民的工作签证(如H,L,O,P等签证)一样,要先向美国移民局提交申请。
2. 虽然E签证的首次有效期是两年,但是只要申请人证明他将来一定回国,他就可以无限期的申请延期,而不像 L签证有七年期限。
3. E-1签证不需要保持海外住所。
4. E-1的配偶可以申请工作许可。
5. E-1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小孩可以上学。